系统检测到您所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较低,推荐使用FirefoxChrome浏览器打开,否则将无法体验完整产品功能。
×

东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港市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东港市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八月二日

东港市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市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解决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决定开展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全面检查、集中整治、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的原则,消除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整治对象和内容

  1、检查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和落实情况;检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质和培训管理情况;严肃查处超员、超速、超限运输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营运车辆和行为。

  2、检查水上客货运输企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和落实情况;检查从业人员人员资质和培训管理情况;加强游船、渡船等运输船只监管,取缔、停运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运输船只;做好码头(渡口)、游(渡)船及港区防汛抗台工作,预防因洪水、台风等灾害引发的险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

  3、加强危险货运车辆管理。对危货车辆实行逐辆排查,严厉查处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车辆行驶证照不一致、不按规定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志等行为。

  4、加强公路、桥梁及安保设施等管理。检查施工工地安全生产制度、组织机构、警示标志等,加大巡查力度,做到险情发现及时,排除及时。

  5、加强占道经营、骑路贸易市场整治。坚决取缔占道经营和骑路市场,做到市场与公路分离,防止事故发生。

  三、实施步骤

  本次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自8月1日开始,共分宣传教育、自检自查、集中检查整治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教育阶段(8月1日—10日):通过交通、公安、工商、安监、海事等部门深入乡镇、企业宣传和企业对从业人员组织的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自查自纠阶段(8月11日—20日):重点由道路运输、水上运输企业组织力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对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情况、车辆(船只)安全技术状况等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集中检查整治阶段(8月21日—31日):由市交通局协调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海事处等部门组成5个检查组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严格处理。5个检查组工作分工如下:

  (1)道路运输安全检查组。由公安局负责,公路运输管理所配合,负责对道路运输企业、业户等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2)水上运输检查组。由孤山海事处负责,航政管理站配合,负责对水上行业监管的业务工作进行检查。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检查组。由交通局负责,负责对危货运输从业资格证件等行业监管的业务进行检查。

  (4)公路检查组。由交通局负责,负责对公路建设和养护管辖范围内的业务工作进行检查。

  (5)骑路贸易市场检查组。由工商局负责,路政监理所配合,负责对占道经营、骑市贸易市场进行整治,督促、协调有关乡镇科学规划和建设集贸市场。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交通局局长、安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交通局、公安局、工商局、安监局、孤山海事处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主任由市交通局分管领导担任。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QQ交流圈

扫一扫,关注全民竞赛网QQ群交流,反馈您的建议,集思广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