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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

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依法治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普法办,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自治区垂管单位、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治理办公室:

 
今年是国家确定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好“国家宪法日”暨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的宣传活动,根据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区依法治区协调小组的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推进我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紧紧围绕全会《决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更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要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五、活动安排

 (一)开展讲一堂宪法课专题活动。12月1日,自治区依法治区协调小组将举办全区领导干部宪法专题讲座,邀请宪法领域知名专家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宪法和依法治国。请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市直各单位、各部门于11月27日前到银川市司法局910办公室领取门票,并组织参加。各地各部门要抓好领导干部的宪法学习,积极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宪法专题学习。各市、县(区)要组织各级普法讲师团、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治宣传志愿者,面向机关、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单位开展讲一堂宪法课活动。


(二)举办12月4日集中宣传活动。各县(市)区要组织辖区内各部门、单位,召开学习宪法座谈会、报告会,充分利用广场、公园、法治文化基地等公共场所,采取上街宣传、运用新媒体以及宪法知识有奖答题、法治文艺演出、法律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

 
市直各部门要集中参加全市组织开展的集中宣传活动。

 
1、集中宣传活动时间及地点

 
2014年12月4日(星期四)上午9:30时至11:30时在银川市光明广场开展集中宣传咨询。

 

2、参加单位

 
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民委(宗教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民政局、市农牧局、市统计局、市文广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市残联、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体育旅游局、市地震局、市烟草专卖局。


3、活动要求

 
各单位部门9:30点前做好桌椅、展板、资料摆放等准备工作。每单位至少安排3人参加,自制展板两块以上,悬挂宣传横幅,现场发放本部门工作宣传资料。

 
(三)组织全市公务员宪法知识考试。12月1日至12月10日,全市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录“全民竞赛网”(www.123js.cn)或银川市司法局官方网站(sfj.yinchuan.gov.cn)进行答题。考试结束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各部门参考人数、参考率等考务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并向自治区依法治区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


(四)组织参加全国“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和“银川市普及法律知识微信竞赛”。

 
1、积极参与司法部、国信办、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的“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相关活动的具体通知查阅宁夏法治网,网址:http://www.nxfzw.gov.cn

 
2、参与银川市普及法律知识微信竞赛活动,进入“银川微普法”或“全民竞赛网”微信,在菜单中找到“普法微信竞赛”,进入即可参与微信竞赛活动。

 
(五)组织参加全区中小学生“宪法在我心中”法治手抄报大赛。自治区将面向全区各中小学校,征集“宪法在我心中”为主题的法治手抄报,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并择优在媒体上陆续刊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六)开展宁夏“守法好公民”集中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媒体要开设专栏,制作专题节目,深入挖掘和宣传报道宁夏“守法好公民”的典型事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地区和整个行业系统“守法好公民”典型事迹的宣传和学习工作,通过举办事迹报告会、座谈讨论等方式,大力宣传普通群众坚守法治、践行法治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倡导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制定好本地区、本部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全面落实各项活动要求。宣传活动要庄重、形式多样,气氛热烈,务求实效,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吸引公众参与互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公共场所电子屏、车载电视、各单位的宣传栏和门户网站等宣传载体播放宣传标语,宣传标语为“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各县(市)区、各单位部门请于12月4日前和12月18日前报送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

 
报送地点:银川市普法办(银川市司法局910室)

 
 联 系 人: 关瑾 屈芳  李婷婷 

 

 联系电话:6888790


电子信箱:ycyfzsb@126.com

 
中共银川市委宣传部


银川市司法局


银川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银川市普法办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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