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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肇庆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实施意见

 (2014年1月22日中国共产党肇庆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坚持以实干求成效,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突出肇庆地方特色和具体实践,确保完成国家和省的改革任务要求,全面深化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加强党的建设等各领域改革,破解经济欠发达、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难题,加快实现人均GDP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加快建设成为珠三角连接大西南的枢纽门户城市,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加快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加快构建要素市场,不断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各级国有企业和集体、民营、外资企业相互投资参股、联合组建公司。鼓励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经营者和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以发展混合所有制为牵引,带动国有经济重组和国有企业改革,由管资产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加快组建国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抓好城投集团、金叶集团、水务集团、交通集团、旅游集团等五大集团的重组。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通过特许经营、资产整合等形式扶持壮大国有控股公司。
(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落实国家和省、市扶持非公有制企业做大做强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发展先进产业,做大企业规模,提高质量效益。研究制定各类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制度,消除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差别待遇。建立重大项目面向民间投资招标长效机制。鼓励民营资本投资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领域,清理、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以市场化运作和企业化管理创新产业园区开发合作模式。积极吸引有实力的国有、民营、外资投资者参与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建立和完善产业园区协调联席会、园区管理机构、投资开发公司三层架构,分别负责园区决策协调、日常管理、投资开发工作。组建园区投资开发公司,市、县(市、区)及各方投入园区的资金以股权方式投入,5年内政府性投资收益不分成,全部留存园区滚动发展。重点加快推动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顺德龙江(德庆)产业转移园、端州“双龙”现代产业城、肇庆(高要)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四会江谷精细化工基地提高市场化运作和企业化管理水平。
(四)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参与、多元化出资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设立不同性质和用途的城市建设投资资金。拓宽城市建设投融资渠道,鼓励城市建设投融资主体通过发行中期票据、企业债、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直接融资,鼓励保险、信托、基金等长期资金投资城市建设,探索政府通过发债方式筹集城市建设资金,完善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建设。逐步建立城市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的新机制。
(五)创新交通建设运营管理机制。进一步开放交通建设市场,加快向社会资本放开高速公路、城际轨道、港口码头、站场等交通设施的所有权、经营权。推进“省市共建”模式,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交通建设统筹开发模式,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统筹安排,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包括公路沿线、高速公路出入口、公路服务区、铁路沿线、公路铁路站场、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的用地综合开发,适度提高开发建设强度。创新节地技术,鼓励对现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进行综合开发。大力推广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TOD”开发模式,进行站场及线路用地一体规划,支持企业按照市场化、集约化原则实施综合开发。
(六)全面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商事主体登记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制度。除省政府规定保留的商事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经营项目许可不作为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的前置条件。开展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探索建立普及化、常态化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联合办理制度。改革经营范围、住所登记、强化商事登记后续监管。实行商事主体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注册及年检,2014年底前全市基本完成商事登记改革任务。进一步清理和压缩商事登记后的行政许可事项,并公布保留的事项目录。
(七)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落实省市场监管体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在各级政府网上办事大厅设立统一的行政审批效能投诉受理平台,充分发挥行政效能投诉处理系统和“12345”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积极妥善接受和处理群众、企业投诉。到2016年前,基本建成基于互联网的企业和市民个人专属网页,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的电子政务和民生服务,并记录企业和个人信用情况。
(八)构建市场化的科技创新驱动机制。以培育发展科技服务机构为切入点,加快建立市场机制主导配置创新资源的新型发展模式。支持肇庆学院以市场化方式建立大学科技园。健全专业镇创新服务体系,促进科技产业与金融相融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着力营造配套齐全、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产业创新环境。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通过完善政策支持,加强人才服务平台建设,有效集聚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通过完善创新政策,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热情。
(九)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价同权。明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的范围、方式、主体和条件等,合理确定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提高个人收益比例。研究建立城乡土地交易的统一规则,建设城乡一体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体系。以肇庆新区为试点,探索通过土地股份化改革,以集体入股国有的混合所有制形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保障农民的长期利益和长期稳定收益。积极运用土地股份化合作方式,创新城市更新机制及开发经营模式,推进“三旧”改造,分批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推进工业用地弹性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低效土地市场化退出机制。加快实行经营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用地有偿使用,原则上取消非公益性用地划拨。
二、创新行政管理职能与方式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增创科学的宏观调控与有效的政府治理相结合的体制机制新优势。
(一)优化政府机构设置。推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改革,编制权责清单目录,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细化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排查廉政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清理派出乡镇机构,理顺基层政府条块关系。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实施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理顺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关系,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
(二)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全面清理现有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评估等事项。在2014年6月前制订并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保留事项目录。按照《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动态管理。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设定行政审批事项,切实防止行政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探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对行政审批进行程序优化和流程再造,精简审批环节,细化裁量准则,提高审批效率,强化审批服务。
(三)拓展与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按照实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政府效能网上检查的要求,构建横向到行政部门、纵向到镇(街)的规范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推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由部门实地办理加快向网上办理转变。在2014年6月前,建成镇(街)级网上办事大厅;3年内各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0%,社会事务网上办理率达80%。
(四)建立权责统一的行政执法体制。合理界定各层级政府执法权限,同一违法行为的执法原则上由一个部门承担。规范执法机构设置,推进执法属地化。端州区、鼎湖区的行政执法工作由市统筹,县(市)、镇探索各由一支队伍负责综合执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业务电子监察系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
(五)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建立全口径的预算编报体系和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预算编制征询部门、专家和人大代表意见的机制。建立各级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体制,明确市、县、镇事权划分,具体分解和合理配置各级财政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体系,加强专项资金规范管理。财政资金用于公共领域的分配要体现普惠性和统一性,用于经营性领域的分配要体现杠杆性和股权式。落实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扩大公开内容与范围,重点公开“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和基建项目的使用范围、审批制度和绩效情况。
三、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
健全体制机制,加快破解制约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二元结构难题,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一)加快构建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加快认定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制定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和扶持政策;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能力,推进农民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新模式,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以德庆县为试点,建设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到2016年,全市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确权登记。完善集体林地确权发证,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完善林业产权交易平台,推进国有林场分类改革。
(二)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和股权配置工作,建立健全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的机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推行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和信息化管理,在全市农村建立完善农村“三资”监管交易平台,推动农业农村资源要素有序流转。
(三)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实现城乡制度对接,合理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健全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城乡共享机制。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和粮食、生猪产出大县利益补偿机制。推动政策性涉农保险发展,吸引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探索发展农村互助合作金融保险新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向“三农”,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
(四)推进新型城镇化管理创新。创新肇庆新区土地管理体制,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配套改革,打造全国低碳绿色发展示范区,适时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科学推进各县(市、区)新区(新城)开发和旧区改造。进一步深化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加大强镇扩权力度,赋予特大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以四会市大沙镇为试点探索三产融合、三化共进推进新型城市化改革发展。与社会金融机构合作设立城镇化建设基金,引导民间资本、保险资金投向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城镇土地收储模式,统一城镇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征收)的储备,建立城镇土地储备融资机制,将公益性开发项目和盈利性项目整合,实施统一收储、整合融资。
(五)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启动“创业就业落户工程”,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规范全市入户城镇的准入条件,调整放宽我市入户城镇户口政策,吸引外来务工人员和外来投资者落户肇庆。以端州区、鼎湖区为试点,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让外来务工人员享有市民待遇,吸引农民工和外来投资者入籍、落户,成为新肇庆人。放开各县(市)的入户限制,促进就近城镇化。鼓励技能型人才及长期稳定就业的农民工、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和积极参加社会服务的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完善户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通”制度。
四、推进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
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新形势,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促进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培育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提升经济国际化水平,以开放促发展。
(一)探索形成中心区带动山区协调发展新机制。按照“新区引领、中心组团一体互动、山区腹地集约发展”方向,推动中心区与山区分工合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要求,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域财力补偿机制。落实和创新中心区与山区对口挂钩帮扶机制,研究实施山区项目、资金、人才支持计划。推进中心区与山区实现产业互补和梯度转移,探索由县(市、区)级统筹的企业跨区域转移的转出方和落户地利益分享机制。
(二)深度推进广佛肇经济圈合作发展。进一步加强与广州、佛山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重大规划的衔接协调。强化与广州、佛山之间的产业合作关系,加快探索跨市域间开发模式。积极推进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完善园区管理和利益分成机制;推动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制订统一的区域公共管理协调机制,打造开放、畅通、高效、透明的政策环境,加速三地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三)以省际合作制度创新推动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的政策叠加优势,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统筹规划、有效对接,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合作原则,积极探索粤桂两省区间各层级的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在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利益分享、环境协同保护治理方面制定相关的政策文件。积极探索以市场化运作引入第三方市场主体主导、参与试验区开发建设。
(四)推动与大西南、东盟合作发展。加强与区域内城市沟通联系,研究建立专项工作合作机制,统一协调我市与相关城市在产业对接、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为平台,以西江黄金水道、 南广、贵广铁路为纽带,积极开拓与广西、云南、贵州等省区的交流合作。选择互补性强、发展潜力大和合作基础好的城市合作共建产业园区。支持我市企业走出去,并吸引大西南、东盟有实力及有意向进军珠三角的企业进驻我市。积极探索与东盟自贸区各国和北部湾经济圈主要城市建立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区域合作机制。
(五)深化与港澳台合作。认真落实CEPA和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推进肇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吸引更多港澳服务提供者来肇投资发展。加快推进港澳台商投资便利化。支持在肇的港澳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加强肇港、肇澳和肇台相关部门、中介机构、商协会之间的联系交流,以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和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等重大发展平台为载体,向港澳台开展投资推介活动。继续全面加强与台湾在经贸、文化、旅游、农业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五、创新社会建设体制机制
加快社会事业改革,创新社会治理,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地满足群众需要,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安定有序。
(一)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巩固提高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成果,加快推进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完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全覆盖。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全面深度融合,完善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和均衡化发展机制。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着力打造肇庆职教基地的核心竞争力。支持肇庆学院“申硕改大”,肇庆科技学院、肇庆工商学院和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提升办学层次。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着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基层综合改革配套政策措施。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抓好公共卫生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提高镇(街)、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能力。健全分级诊疗模式和双向转诊制度,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推行家庭医生式服务。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健全“阳光用药”制度。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落实省出台的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有关政策。
(三)创新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机关工资制度,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制度,完善合理的、科学的、规范的收入分配体系。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采取“托低限高”措施,将不同事业单位的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合理调整企业职工薪酬分配,稳慎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四)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完善各项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城乡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建立政府促进就业资金投入机制,扩大政府购买就业创业项目的范围。全面推进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建设,提高基层就业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抓好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就业村工作。健全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和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就业信息服务,逐步实现地区间、城乡间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
(五)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机制。以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为准则,做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工作。继续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全市本省户籍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和实际缴费率。进一步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制度。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职工医保关系省内转移接续。全面推行社会保障卡。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更好地保障低收入者和特殊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突破住房保障的本地户籍限制,加快推进城乡居民住房保障体系一体化建设。
(六)创新社会治理新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村(居)委会自治功能。支持工青妇探索枢纽型组织建设,完成行业协会去行政化、去垄断化。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所有社会组织直接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委托及转移职能。推广“法治肇庆”全国首个政法微博群、广宁县“1+2+N”大调解体系、端州区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经验做法。强化社会舆情和民情信息收集机制和舆情应对化解机制,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动态采集、实时研判机制。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权威信息。
(七)完善公共安全责任制。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全面推进平安肇庆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制,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食品药品安全考核制度,完善质量标准和安全准入制度,建立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最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创新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互联网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
六、加强民主法治制度建设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完善依法治市体制机制。完善法治肇庆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指标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以各级党委政府法规、法制机构为平台全面设立法律顾问室,探索引入法律助理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主体责任。
(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建设。完善各级政府出台重大决策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加强人大对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收益使用绩效的监督。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健全人大代表建议交办督办机制。加强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市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在线交流平台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平台。优化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员结构,适当提高专职组成人员比例。
(三)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深入贯彻市委政治协商制度,明确协商内容,完善协商程序,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协商意见督办落实机制,协商意见纳入同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督办范围。健全政协委员定期知情明政制度,形成协商意见反馈机制。加强与政协组织的广泛多层协商,深入开展专题协商,强化提案办理协商,积极开展对口协商和界别协商,拓展协商形式,增加协商密度。完善委员推选制度,优化委员构成。
(四)健全基层民主机制。坚持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削弱,保持基层治理的基本框架稳定,增加基层群众对公共事务参与。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村(居)委会民主选举和民主监督制度,提高城市社区居委会直选比例。按照“四议两公开”和“四民主”工作法要求,对重要公共事务进行议事协商、民主听证、民主表决,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镇(街)和职能部门与社区之间的双向考核制度,推行村(居)党支部书记与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实行居委会和业委会成员交叉任职。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稳步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选。
七、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
(一)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坚决纠正唯票、唯分、唯GDP取人等现象和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方法,完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机制,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健全储备职位备用人选机制,疏通干部“出口”,制定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加大乡镇(街道)公务员招考力度。建立健全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机制。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完善发展成果考核体系。健全干部经常性监督机制,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规范被问责领导干部重新任职的条件、程序。
(二)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党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管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研究制定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推行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德述廉制度。加强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行政监察工作机制,制定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力度。建立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机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推进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体制改革,深化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机制,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
(三)建立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快体制改革和制度化建设,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
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大力精简会议文件,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整治“小金库”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严控楼堂馆所建设,从严控制节庆论坛、展会,执行公务接待规定,规范领导干部待遇。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探索实行官邸制。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和民主评议等群众访求表达平台,举办“市民问政”活动。制定建立健全防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常态化制度化的指导意见,完善市县镇三级作风暗访工作机制。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八、创新文化体制机制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激发文化创造活力,推动文化强市建设,增强全市文化软实力。
(一)健全文化管理体制。强化党对宣传文化工作的领导,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改革,实现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建立完善国有文化监管机制,加强对我市国有文化企业和文化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对国有文化企业和文化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的绩效考核制度,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
(二)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文化产业发展培育机制,推进文化资源的结构性和区域性调整。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探索和推进西江日报社、肇庆广播电视台等文化事业二类单位事、企分离改革,剥离经营性资产,把经营性部分推向市场。制定扶持政策,鼓励本市有经营职能的文化事业单位、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外地国有文化资本和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国有文化单位改革,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扩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健全文化产品考核体系,改革文化考核制度,推出更多的文化精品。
(三)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明确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整合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培育文化非营利性组织。制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推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和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推动“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引导机关、企业、高校等将文体设施有序对社会开放,建立文化惠民项目群众考核和反馈机制。
九、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加快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一)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优化空间开发格局。按照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要求,探索制定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分类投资政策、负面清单、效益底线,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和环境容量,优化全市产业布局规划,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鼓励、限制和禁止的产业,制定落实分类管理的环境政策,实施差别化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指标和差别化产业准入环境政策,探索开展土地利用指标、节能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等有偿使用机制。在重点发展区和优化发展区实施更严格的环保准入。
(二)探索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总量指标分配制度,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前置审核制度。建立和完善总量指标动态平衡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补偿的标准体系和监管体系。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逐步推进饮用水源地污染综合整治;制定并完善我市县域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和措施;确定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生态保护建设任务重的乡镇实施生态补偿。积极探索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积极配合全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市政府对企业等市场主体碳排放的监督管理机制。
(三)加快建立环保第三方监管和治理体系。对于重污染排放企业和高环境风险隐患企业的治污设施,推行第三方运营管理。积极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第三方运营机制。建立由人大、检察、环保、公安等多部门构成的多元监督体系,进一步强化联合培训机制,提高联合监管水平。加快全市空气质量治理,探索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推广清洁新能源的应用,坚守环保和效益“双底线”。
(四)建立生态红线保护制度。研究制定市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研究出台市生态控制管理制度。建立生态建设统筹推进机制和综合管理制度,推进生态控制线配套制度体系建设。开展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明确控制范围和管控要求。运用环保标准倒逼产业升级,在不同的功能区实施差别化的环保准入政策,取消生态发展区GDP考核。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对河湖、森林、山岭、滩涂、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探索编制我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逐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十、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
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确保改革取得成功。 
(一)强化深化改革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总体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安排,坚定不移狠抓落实,确保政令畅通,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市和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要成立党委书记(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依照中央、省的要求和我市发展实际抓好加快改革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工作,并制定每年改革工作的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各级党委、各部门党组要安排领导力量,积极有序推动深化改革工作,确保各项改革有具体部署、具体规划、具体要求。
(二)强化全面深化改革的协调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扎实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相互促进、协同配合,负责各领域改革任务推进与狠抓落实,做到有实施方案、有时间进度、有措施保障。要深入研究各领域改革的关联性和配套改革的整体性,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要深入研究改革的规律和问题,积极提出推进改革的新思路和新举措,着力把改革设想变成改革方案,把改革方案变成现实。
(三)强化深化改革的干部人才保障。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全面深化改革的学习与实践,强化对新理论新知识的专业培训,适应新形势新挑战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注重培养和选拔各领域改革的领导干部和专门人才,鼓励大胆探索者,宽容改革失误者,鞭策改革滞后者,使各类勇于善于改革的人才脱颖而出,为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积极贡献。
(四)强化深化改革的宣传舆论引导。各级宣传部门要把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引导各方面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要形成舆论引导联动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参与舆论宣传工作,积极主动提供信息和反馈意见。要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互动,充分调动群众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理解改革、拥护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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